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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區思賢國民小學

校園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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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新北市國小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與安置初選評量場地思賢國小及注意事項

一、依據110年9月28日新北府教特字第1101808584號函辦理。
二、日期:110年11月6日(星期六)

三、評量時間:
8:45 前完成報到手續
08:50-09:00 學生進場預備
09:00-09:20 施測說明
09:20-11:20 團體測驗
11:20- 離場

四、評量試場地圖如附件。

五、座位配置如下:
1. 第一試場 (五年1班教室) 評量證號碼: 1111118001-1111118024
2. 第二試場 (五年2班教室) 評量證號碼: 1111118025-1111118048
3. 第三試場 (五年3班教室) 評量證號碼: 1111118049-1111118072
4. 第四試場 (五年4班教室) 評量證號碼: 1111118301-1111118323
5. 第五試場 (六年1班教室) 評量證號碼: 1111118324-1111118345
6. 第六試場 (六年3班教室) 評量證號碼: 1111118401-1111118415
7. 第七試場 (六年4班教室) 評量證號碼: 1111118416-1111118430
8. 第八試場 (六年5班教室) 評量證號碼: 1111118501-1111118517
9. 第九試場 (六年6班教室) 評量證號碼: 1111118518-1111118533
六、注意事項:
1.為使評量流程順利,8:45前完成報到手續,9:00鐘響完畢後不得入場。
2.參加評量請攜帶評量證、2B鉛筆及橡皮擦。有配戴眼鏡者,請記得配戴眼鏡。
3.手機、智慧型穿戴式裝置( 如:智慧型手錶、智慧手環等)一律不得攜入試場。
4. 鑑定當日請學生在家量先測體溫並自備口罩。
5. 為維護全體學生之健康,請配合防疫需求,應試學生請配戴口罩、配合量測額溫始能入校。家長於體溫量測站止步,校內不另設家長休息區、當天亦不提前開放家長檢視考場,請於報到時於簽到單上留下行動電話號碼,學生若有特殊需求如用藥…等,請事先告知報到處試務人員,鑑定結束後,學生由試務人員統一帶至校門口,交由家長帶回。
6. 各試場教室門窗保持通風,學生座位保持適當距離,請應試學生全程配戴口罩。
7. 依據疾管署及教育局之防疫規定,額溫37.5度及耳溫38度以上者不得入場鑑定,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應配合疾管署規定在家。需自主健康管理或身體不適之學生,請落實居家管理。上述情形皆可申請退費,請家長於110年11月10日(星期三)前向就讀學校特教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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